与恶势力分子勾肩搭背充当“保护伞”!陈贻清被“双开”

日前,潜江市纪委监委对潜江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原支队长陈贻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贻清身为人民警察、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堵口,伪造证据,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旅游活动安排;纪律意识淡薄,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工作失职失责;毫无法纪底线,与恶势力分子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陈贻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潜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贻清开除党籍处分;由潜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中国网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