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史记·樊郦滕灌列传》中,夏侯婴被刘邦打伤,被人告发后,刘邦不敢承认也就罢了,没想到夏侯婴也一口咬定是自己不小心弄伤的,“掠笞数百”,终不改口。夏侯婴当然不是傻了或疯了,因为此时他俩都在公务员试用期,一旦承认打架了,按照秦律,都会被取消候补资格。
秦朝的公务员试用期一般是一年左右,这在秦简《编年记》中有记载。汉代沿用秦制,公务员试用一年,称职了才转正。这在《汉旧仪》中也写得很明白:“皆试守,满岁为真。”
在上古时代,我国就已经开始公务员试用了。司马迁在《史记》中追叙唐尧治理天下时,有这样两处小细节,一是四岳建议委派鲧治理洪水,尧不放心,四岳说:“异哉,试不可用而已”;二是四岳建议尧把帝位传给舜,尧说:“吾其试哉”。这两个“试”,都是我们现在说的“试用”。试用的结果也是能者上岗,庸者退下。鲧没干好,“故放退也”;舜在与五典、百官、四门以及“摄行天子之政”等相关的多个岗位试用,皆有成绩,最终被确定为接班人。
就是那些考中的进士,也不像有些戏中说的,一考中就授予官职。唐代的刘禹锡,贞观九年(公元793年)登第,两年后又通过吏部试,才授从九品下的司经局太子校书郎。
“招干”考试就更不用说了,就拿宋代为例,那些过五关斩六将,有幸考上来的准官吏,也都是从“习学公事”的“实习吏”做起的,等到补上缺额,才能算是端上铁饭碗,成为“正额吏”了。若是三年“习学”仍不合格,卷铺盖走人。
(摘编自《羊城晚报》2016年5月18日)